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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電子報 第二百一十一期 發刊期一百一十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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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戲曲的燈光設計-「大白光」的需求 文•任懷民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劇藝發展組表演推廣科副研究員兼科長 筆者二十五年前從事劇場燈光設計的時候,對傳統戲曲舞台燈光的印象,就是三個字-「大白光」。也就是演出開戲的時候,把舞台燈全部推亮,讓整個舞台亮晃晃的,一直到戲演完,演員謝完幕,收燈,結束。整齣戲唱起來二到三個小時,不需要燈光變化。那時燈光最重要的就是舞台上亮度要夠,演員越亮越好。當年戲台上的師傅曾告訴筆者一個「大白光」的參考標準,就是淨角腦門上要可看到「十字光」。筆者有嘗試努力過,但一直沒有成功。那時劇場裡燈光設備的數量並不像現今那麼充足,劇團想要有如現代劇場般豐富的燈光效果,需要花費不少預算租用設備來補充,這對當時所有的演出團隊都是一大負擔。而且當年傳統戲曲的舞台燈光並沒有許多變化的需求,僅需要「大白光」,故筆者做為燈光設計最大的挑戰,就是要用劇場僅有的設備,讓舞台上大亮。如此說來,現今設計「大白光」應該是件簡單的事,因為各處劇場裡燈光設備多已充足,舞台上要有足夠的亮度應屬容易。然而對筆者而言,隨著演出經驗的累績,要做出令人滿意的「大白光」卻有越來越多的需求要考量,較過往變得更為複雜,而非容易了。在本文筆者就個人設計經驗,對「大白光」中最重要的需求,亮度、顏色、層次、反光為讀者做一介紹。 首重亮度 傳統戲曲「大白光」的各項需求中首重亮度要夠。那亮度夠的標準是什麼呢?以現今筆者的新編傳統戲曲燈光設計來說,如《金鎖記》《百年戲樓》,是每個表演區「面光」照度至少在1000至1500勒克斯(Lux)以上。然而因為劇場條件,場景需求,觀眾與舞台的距離等影響,上述舞台照度的標準主要用於筆者做燈光設計在劇場裝台前圖面規劃時的參考。實際演出的舞台亮度,則需要燈光設計於劇場現場做畫面時才能決定。當筆者在做畫面時,舞台亮度的決定首先會以演員臉部的照明為主要參考點,基本上要讓觀眾可以清楚的看到臉部肌肉及眼神表情、小生與旦角的臉部粉彩化妝達到足夠的明亮度、淨角花臉的油彩有著亮麗的光芒。反之,又不可太亮,油彩、化妝、服裝的反光太多,會導致觀眾看不清細膩的表情。 亮度的第二個要項,為對舞台整體空間光線的明亮度與均勻度。也就是在演員臉上亮度決定後,以此亮度為標準,均勻的照明整個舞台表演區。筆者通常會讓工作人員在舞台上走幾個大、小圓場,走幾次上下場門,來測試舞台光線是否夠亮、夠均勻。如果舞台光線太暗,觀眾看久了會視覺疲勞;舞台光線不均,演員站在暗處,會失了光彩;有特別亮的地方,則容易干擾觀眾注意力,也是一個失誤。不夠亮與不均勻都會影響觀眾看戲的體力與心情,一齣好戲也就可惜了。最後,筆者會依演出劇情場景氛圍的需求,如白天或晚上、戶外或室內、溫柔或緊張,來調整氛圍光線的亮度,方法通常是透過調整背景或天幕的亮度與顏色來達成這個目標。 避免觀眾視覺的不舒適,是燈光設計需要特別小心注意的地方。尤其在「大白光」的狀況下,常發生於舞台上物件亮度差別太大時,例如一位演員亮度特別明亮,另外一位演員則暗許多,當觀眾視線隨台詞在兩位演員身上轉移時,視覺上一下子暗一下子亮,眼睛會不自主的需要用力去適應。如此幾次下來,視覺很快的就疲倦,觀戲的注意力也會不集中了。而這種觀戲的視覺疲倦,也同時發生在整體場景燈光太亮的狀況下,視覺因為需要用力適應而發生。尤其是傳統戲曲演出時間常常很長,觀眾很容易疲累。要讓觀眾在舒適專心的狀況下觀完全劇,舞台亮度的舒適性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顏色呈現 在達到演出所需的燈光亮度之後,接下來就是要注意舞台上顏色的呈現。筆者這裡所指的顏色呈現,並非指舞台燈光的顏色變化,而指的是舞台上服裝、化妝、臉譜等豐富色彩的傳達。傳統戲曲為色彩繽紛的藝術,在戲曲服裝中便有「上五色」紅、綠、黃、白、黑,與「下五色」紫、粉(粉紅)、藍(寶藍)、湖(藍綠)、香(秋香、橄欖色)的應用,再加上豐富的刺繡圖案與紋飾,讓服裝美不勝收。傳統戲曲中的臉譜藝術,更是色彩繽紛,千變萬化,讓觀者讚嘆。這些顏色常代表著特定的意義,如角色的地位與身分、年齡與貧富丶個性與特徵,在神怪戲中甚至表現出妖怪的原形。色彩是傳統戲曲中極為重要之美與意義的元素,對筆者而言,燈光設計必須將這些色彩,也就是美與意義,清楚的傳達給觀眾。另外舞台燈光對顏色的掌控,也直接影響著演員的美麗,尤其對生行與旦行的化妝,有著非常大的影響。筆者曾發生兩位旦角演員的化妝,在後台看起來顏色和諧,沒有太多的色差。但上台後,兩者一位正常,一位臉色卻變得極紅。這是因為舞台燈光中紅色用多了,再加上演員用了一個偏紅的粉底,故讓紅底色跳了出來。為解決這個問題,筆者將燈光中紅色減少,改用偏橙色的光線,維持了舞台暖色的氛圍,也讓演員的化妝看起來較為正常,兩位旦角站在一起時,才能互相搭配。另外,曾有同事為顧正秋老師於「新舞台」的演出做燈光設計。當顧老師到現場時,要求他將舞台上所有藍色的色紙全部移除,舞台上只能有白光與暖色的光。如此的作法也許失去了氛圍變化,但反應出前輩老師對於傳統戲曲舞台上色彩的了解、重視與掌握。 在當代劇場中,顏色的掌握不僅僅是燈光設計在藝術上的選擇,燈光硬體條件也是影響著顏色呈現的重要因素。劇場中的「白光」,就科學單位來說,以色溫3200度K為標準。高於3200度K的光線偏藍色,低於3200度K的光線偏紅色。雖然劇場專業的白熾燈具均以此標準進行設計製作,但因為各個劇場使用的燈光系統電壓不同,導致劇場燈光的色溫不同。例如當年台北城市舞台使用110V電壓,劇場燈光色溫較高,舞台光線感受明亮,較有活力。國家戲劇院則使用220V電壓,劇場燈光色溫較低,舞台光線感受柔和,較為溫暖。但因其顏色偏暖,故在國家戲劇院演出時,筆者會使用較多的藍色光線,以平衡舞台色彩的表現。現今另一影響舞台顏色的重要因素,便是越來越多的LED燈具。LED燈具有著省電與調色的絕佳優點,但優良的LED燈具價格昂貴,是一般劇場較難以大量採購負擔的。而廉價的LED燈具,則常有色溫過高,演色性不佳,導致舞台上色彩無法忠實呈現問題,致使現今燈光設計對色彩的掌握有著更複雜的考量因素。 層次焦點 在舞台亮度與顏色呈現的需求都滿足了之後,「大白光」裡第三項要素就是光線的層次焦點了。所謂的層次是指舞台上演員彼此之間,依其劇情重要程度,有著照明亮度的差別。例如主要演員的照明要比次要演員亮一些,而龍套演員在亮度上則會更暗一些。而這些亮度層次的差別,造成舞台上焦點的所在。因為視覺生理上,視線會被最亮的東西所吸引,觀眾的注意力會不自主的放在最亮的演員身上。然而「大白光」的亮度層次差別是細微的、是對比的,非絕對的,並沒有一定的科學數據。其亮度層次明暗的差別需在觀眾視覺舒適的程度內,並僅在視線注意比較時可辨,如此讓觀眾在觀劇時,輕易的就忽略了其中的差別。在視覺上來看,僅會覺得主表演區演員比其他演員亮一點點,比較突出;看戲時注意力容易集中於主演員身上;主角特別亮麗有精神;旁邊龍套演員不會構成打擾,宮女衙役一排站開二十分鐘,也不會因為一點點的動作而搶戲。要達成這個效果,燈光設計需要清楚的了解每場演出的主表演區位置,對燈光進行分區規劃,然後配合場景調整所有表演區的光線亮度差別,以達到各場表演的燈光層次與焦點的塑造。這裡所討論的光線層次,與前述的舞台亮度均勻,兩者並不衝突。亮度均勻是以主要表演區為主,而層次的差別是以不同表演區的重要性而做區分,兩者相輔相成。 就視覺欣賞時間長度來說,舞台燈光如果一直處於一個舒適狀況而無改變,這樣亦會使觀眾精神容易鬆弛,觀劇不專心。所以燈光也需適時做亮度的變化,來刺激視覺,振作觀眾的注意力。例如在換景撿場時,舞台燈光常常變化為「撿場光」,為一個藍色的氛圍加上一點光影的畫面,除了讓撿場師傅工作之外,也讓觀眾在視覺上有一個轉換與刺激,甚至提供一個情緒與視覺休息時間,以利繼續欣賞後續的演出發展,這也是一種燈光層次的改變。 注意反光 在傳統戲曲中有件常影響觀眾視覺,但很難處理的問題,就是桌圍椅帔的反光。傳統戲曲的服裝與桌圍椅帔,大量使用緞面材料。緞面布料的材質,光滑明亮,色彩鮮豔,質地柔軟,用在舞台服裝上高貴華麗,所以像蟒袍等服裝,均使用緞面材料。傳統戲曲中的桌圍椅帔,亦以緞面布料為主,以呈現劇中主人家的身分與地位。但反光物件在舞台上常常成為燈光設計棘手的事物,尤其與演員越靠近,對燈光設計越是一種挑戰。因為反光物件常常成為舞台上最亮的事物,會成為舞台上的焦點,觀眾會不自主的去注意,成為一個觀戲的干擾。更嚴重的是,其反射的燈光過於強烈時,會令觀眾無法直視,因而無法觀劇。演員的服裝與裝飾,因為並非一個完整的平面,飾物體積也不大,再加上演員不停地移動,所以雖然服裝會反光,但影響不大。然而桌圍椅帔不同,尤其以桌圍為甚。因為桌圍面對著觀眾的一面,是一塊完整的緞面,為良好且面積相當大的反光材料。在有桌子的場景時,整場桌子幾乎都會固定放在一個位置不動,而且位在主要表演區,如大座、小座。如此大塊反光平面,放在燈光最亮的表演區內,離主要演員又非常近,極易造成燈光反光的困擾。當是小座時,演員與椅子會在桌子的前面,會稍微遮蔽桌前,故演員的表演還不受影響。但當為大座如公堂、大帳時,演員在桌子的後面,桌圍反光會比演員面部的亮度還亮,甚至因為劇場燈光角度的關係,光線剛好反射進觀眾視線,讓觀眾無法看清大座演員的表情,成為舞台上必須要注意且不可發生的問題。一般避免的方式,是先檢討燈光照射角度,盡量避免燈光從造成反光較大的角度來。如反光無法避免,則將造成問題的燈光調暗,演員身上不足的燈光則另加燈具予以補足。因此在傳統戲曲的燈光設計中,於大座、小座、八字、城樓等位置,均會特別準備補足演員亮度的光線,除了為達到前述光線亮度與層次焦點的需求外,也同時解決桌帔反光的問題。 結語 本文簡單的談到傳統戲曲「大白光」的最基本需求,也是筆者多年燈光設計中最重要的觀念。除了這些基本需求外,傳統戲曲的舞台燈光還有許多需要照顧的地方,如文武場燈、腳燈、打出手時燈光的要求、表演區適合的大小、舞台距離產生的亮度差等等。本文中使用「需求」來談傳統戲曲燈光,而不是用現代燈光藝術的角度來分享,是因為傳統戲曲本身淵遠流長,其舞台上之藝術呈現已為一完整之表演體系,且有其固定之表演技巧及工作方式。燈光設計首先需滿足戲曲演出運作之需求,才能再加以現代劇場燈光技術將之彰顯。這代表著對傳統藝術之理解,及現代劇場藝術之融合,如此也才能成為新編京劇,如《金鎖記》、《百年戲樓》等燈光設計的核心,並隨著現代戲曲的發展,由「大白光」而進入傳統與當代交疊閃耀的舞台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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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貼節錄 國光劇團 國光電子報 第二百一十一期 發刊期一百一十年十月五日 111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電話:(02)88669600 發行人:張育華 藝術總監:王安祈 主編:黃馨瑩 執行編輯:林建華 c2003-2021 kk.gov.tw . All Rights Reserv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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