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像記錄──從錄影保存到發行出版
文/ 劉信成
劇場是一種「朝生暮死」的表演藝術,是瞬息萬變的藝術形式,演出者在舞台上的動作瞬間,其生命和價值就在演出中。在劇場裡透過創造力和生活體驗轉化為藝術創作的表演體現,將生活事件轉化為有美感、有意義的過程,藉由觀察、感受和表達,把無形的人生經驗融入作品,或讓日常變得充滿藝術性,宛如在劇場相遇共同完成一件工作、共同創造一個經驗,與觀眾共享。觀眾也從觀賞演出中體驗到共同的空間和氛圍,這種現場感是劇場獨特的魅力,劇場朝生暮死的特質正體現在觀眾參與演出的過程中,他們對演出產生獨特的感受和記憶。因此,劇場如同一個過程的藝術,是一個朝生暮死的有機體,落幕了生命就結束了。在幕起幕落中,瞬間性強調了演出當下的獨特性和參與感,共同成就了那些迷人的片刻,這也是劇場之所以動人之處。
瞬間性藝術化為永恆藝術
然而卻有人認為「戲曲」並非朝生暮死的藝術,其說法是:戲曲是一種綜合性的表演藝術,結合了音樂、舞蹈、武術、文學等元素,通過演員的歌舞、對白、動作來演出故事,具有深刻的文化傳承功能,並非短暫易逝的藝術形式。其實這是以一種廣義的解釋視之,傳統戲曲有著悠久的歷史與傳承過程,就整體的藝術價值而言當然不能以朝生暮死形容之。但就演出者個人而言,戲曲這種綜合表演藝術更是隨著演出者每天當下生理狀態的表現而有所差異,演員在舞台上的各種瞬間性的表現更符合用「朝生暮死」來形容其藝術性。
若要保留(存)這種瞬間性的表演藝術就需藉助於攝影或錄影,而攝影又侷限於僅捕捉其瞬間的靜態影像而已;錄影則是將連續的影像記錄下來,呈現人、事、物的運動與變化,更完整的記錄時間流動的動態影像,同時這不僅是記錄影像畫面的保存,且又能留下聲音。此外,錄影還可包含更多後製技術,如剪輯、配音、加入特效等,來呈現更完整的故事。最重要的是它就不再是朝生暮死,欣賞就只能當下那麼一次性,還可以是被用於重複欣賞、分析,甚至發行出版等用途。
雖然一般平面攝影的演出記錄,也是記錄演出時的圖像畫面,畢竟還是不如錄影作業的全面性與完整性。除了保存之外,通常僅限於運用於未來宣傳推廣之途。而影像錄影既然是有著記錄、保存的重要性,更是劇團裡一項不可或缺的業務。劇團的每一演出過程都是在創造歷史,同時也是在記錄傳統藝術技藝上的保存與傳承。不論公家或民間劇團,只要是該團的最重要演出應必有安排其錄影記錄。以國光劇團為例,姑且暫不論另編列尋求專業錄影團隊來錄製之經費,基本上通常每場演出(甚或彩排)自己內部也會以至少單機(家庭式錄影機)錄下記錄,最大目的還是劇團內部做為未來演出修正、改進的記錄參考。
錄影記錄操作方式
由於時代科技的進步,「錄影」亦係屬是科技化下的產物。承前所述略知錄影記錄就有著各種不同的需求條件、設備、程度與目的性等,而針對不同的需求,所需花費的經費就隨之而有所差異。比如此檔(場)演出的目的性是只需做記錄保存、或是未來有可能製作發行出版、或本檔(場)演出要以數位拍攝(Digital
Filming)、或高畫質HD(High Definition)錄製、甚或是4K(Ultra
HD)超高解析度規格等。(早期數位化尚未普及時大多以Betacam進行錄製);也因所需目的性之不同,就牽涉到所用設備數量、格式及等級層次之不同。這種種不同的條件因素,相對的就關係到所需經費的差異性了。因此囿於每年的經費預算,劇團就得視各檔(場)演出的性質、重要性與未來目的性做評估與挑選。
國光演出錄影除了前述固定的內部單機記錄外,尋常以「雙單機」或「四機(含以上)」兩種形式,採公開招標委託專業廠商進行演出錄製。然則既是委託專業廠商就不僅是做演出現場的錄影作業而已,其錄影的成果就必須含蓋有後製片頭、片尾、字幕(含聽打)、剪輯、音效及轉檔等作業。就「雙單機」而言,顧名思義是兩台錄影機同時拍攝,基本上主要就是全/中景及特寫兩個鏡頭的拍攝。以此順推,四機就是意指四台或以上的錄影機同時拍攝,拍攝的機器越多可選擇性的鏡頭畫面就越多,於是鏡頭多了現場就須有「導播」的主導與指示(揮)了。當然也有可能三機、四機以上,導播還是沒到現場,只能憑藉四機拍攝錄完回去後製時,導播(或剪輯師)再針對所有鏡頭去挑選連結組合;但此種狀況是較為少見的,而且成果品質也極為不佳。若導播只能侷限於已錄下的畫面來做挑選,那也更印證了「朝生暮死」的狀況,即便有不理想的鏡頭也沒得選沒得救了。因此現場有導播的話,在器材的配置上就還必須有電子現場製作系統(Electronic
Field
Production,簡稱EFP)的架設,可立刻應用作業的製作系統。通常若是由電視台來錄製的話,這個些系統都是在其電視台所停於現場的行動OB車(Outside
Broadcast Vehicle,即「戶外實況轉播車」)內。
以國內專業錄影團隊而言,不論是採取幾機的錄影,其實負責掌機運鏡的師傅大多是具有基本的技術功力,包括後製轉檔等,各廠商的技術水平差距不大。所以在挑選廠商的專業上,主要關鍵就在於團隊裡執行錄影的「導播」專業程度與經驗,尤其是「戲曲」有其特殊性,不僅是在情節(劇情)與人物的表現上,演出者的唱、唸、做、打,加上有其鑼鼓點的節奏等,非同一般戲劇的演出,更需有其懂戲曲專業的「導播」才能掌握到戲曲藝術的重點。通常一般電視台的「導播」對於抓取鏡頭的基本概念,大多是「場上誰在講話就給誰特寫」、對於群眾場面、甚或「武戲」採最安全的畫面就是以「全景」或「遠景」這樣比較不會有漏失的畫面、或常遇到手忙腳亂又沒抓到重點的窘狀。
戲曲「導播」的重要性
眾所皆知,置身於劇場裡看戲,觀眾的整個視野是可以看到全場畫面的;但若是以看影片的形式,觀眾看到的畫面已不再是可以自由縱觀全場的角度了。在影片的錄製過程中,攝影機的鏡頭早已替代了觀眾的眼睛,而導播就已為觀眾選擇了畫面,觀眾是無從選擇自己想看的角度與畫面。由此可見,「導播」的重要性是何其的重要,特別是「戲曲」在每個節奏裡都有其畫面與意涵。導播若熟稔戲曲的節奏性、鑼鼓點、演出者身上的各功法套式之修養、甚至了解各唱段曲牌、板式的運用方式,則更能精準的掌握捕捉到人物的情感表現、演員做表功法的重點,不會漏失精彩畫面。就以前述的「武戲」為例,在整段的武打過程或是演員身段把式的表現,導播熟諳鑼鼓點,也能配合鑼鼓節奏巧妙的抓到演員亮相最好的畫面,即是從鑼鼓點知道演員的身段重點,縱使是「打出手」也懂得何時去抓主角身上的特寫、何時是呈現滿場飛的槍把子等。這都是對於整個演出效果的呈現更有加分作用,同時也是引導觀眾看武戲的重點。
所以一檔(場)完好的演出錄影,不單是做了完整的保存記錄外,若還預計錄製後的成果未來將繼續做發行出版之用途,基本上採四機以上的錄影配置是較為完善的作業;錄製現場有「導播」坐鎮指揮,在操作過程上也會更為流暢妥當。當然也有出三機作業就已加入導播的參與,只是如前所述,越多機的鏡頭提供給導播,導播畫面的選擇性就越豐富。但是,即便導演是熟悉戲曲的表現特質外,其在錄影作業前還得預做功課。錄影前最重要的準備功課即是
「看排」,從看排的過程中先了解劇情、演員的做表,以及每場大致的走位(即導演的場面調度)。因此在看排時除了導播本人外,通常至少還會有副導播或助理導播(視各團隊的工作任務分配而訂)。
在錄影的執行過程中,助理導播負責提示,且在演出前就已先對各攝影師傅進行「說戲」;當演出時把即將上場的每個細節儘速地搶先告知攝影師及導播。例如:演員(角色)將從哪裡上、會在哪裡下、此角色這時將會講了幾句詞、或唱幾句、接下來將做甚麼走位或身段等等,皆盡快地提前口述告知各攝影師,以讓攝影師心裡有數好做準備;其另一個用意也是提醒導播,當導播有了想法,接下來想要怎樣的鏡頭,亦即會指定哪一機師傅預先做好準備精準的抓到導播所要的畫面。當演員在唱或表現情緒的特寫太久,導播也會伺機,如找音樂過門(間奏)或鑼鼓點等適時的將畫面跳到遠景或全景,不時地顯示人物與環境的關係或整個場域的氛圍,再及時的回到人物的特寫。此外,有些可以臨場即時製的效果,導播亦可當下操作,不需錄完再後製執行。比如:轉場時運用溶接(Dissolve),即將一個場景淡出時,同時另一個場景逐漸淡入。這些臨場當下的技術運用,皆在於導播的構思中成形,也是當下在劇場裡的觀眾所看不到的效果;但對於影片的製作是有意義的。
戲曲(劇)演出是經過演員、導演的二度創作後所呈現出來藝術,然而當演出被錄影後並製作成影片,可說是又經「導播」做了三度創作的藝術品,此作品就已不是「朝生暮死」的藝術,要看幾遍就可以重覆看幾遍。若是要發行出版,那此演出的錄影記錄就得做得精緻完美、更須講究的就是品質。講求品質不僅是硬體的技術與製作,在演出上的品質更是重點。因此若演出時演員或場上有任何的失誤,就得面臨演出觀眾散場後的「補錄」作業,即便只是唸(唱)詞錯一個音也做得「補音」工作,再由後製時做剪接的修正。鑑於此,保存記錄的工作是必須持續不斷的業務項目,尤其是在傳統表演藝術上,完整的影像聲音記錄,不僅是留下歷史記錄,也是提供日後的教材資料,對於傳承更具意義與價值。